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出台,对各师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年度为2023年至2027年,次年完成上一年度考核。
《办法》明确,考核工作在兵团领导下,由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以下简称“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实施,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
《办法》明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职工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考核工作按照师市自查、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暗访抽查、综合评议等程序进行。
《办法》强调,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抽样调查、座谈访谈与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师市制度落实、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进行评估。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组织力量或委托媒体派出暗访组,采取“暗访 明察”等方式,对师市畅通维权渠道、作风建设等进行调查。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结合行业主管、公安、信访等部门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等级为c级的,对该师市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兵团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程监管、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坚决把住治欠预防关口,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