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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积极实施生育保险待遇“免申即享”政策

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女职工个人账户
发布时间:24年11月05日 信息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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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娅莉

“回家坐月子才一周时间,就收到了生育津贴到账的短信通知,真是太方便了!”近日,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李帆(化名)高兴地对记者说,生了宝宝出院时,医院工作人员就向她详细告知了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的事儿。

生育津贴是对职工因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导致劳动中断给予的必要经济补偿。在兵团,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10个月后,便可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及生育津贴。

据了解,从今年1月起,兵团实施生育保险待遇“免申即享”政策,参保女职工在兵团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后无需申请即可享有生育津贴,且生育津贴将按月发放至女职工个人账户。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任陈文斌说,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后,通过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对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由医疗机构备案,再及时将生育数据反馈到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审核后,生育津贴就可以直接拨付到女职工个人账户,实现生育津贴业务“免申请办理、免递交材料、免来回跑腿”。

近年来,兵团医保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医保局“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将孕产妇需要办理的多个医保事项集成为“一件事”,使生育津贴申报拨付到账时间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

与此同时,兵团在各级医保服务大厅设立咨询引导区、等候休息区、经办服务区、自助服务区、政策宣传区,配备专人负责生育保险相关业务指导及政策解释,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现医保业务“进一扇门、取一个号、一窗通办、一次办好”;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设置医保服务窗口,统一医保标识,公开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明确将生育津贴申领服务事项下放至连队(社区),让职工群众在当地就可以办理相关业务,极大方便了生育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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