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兵团办公厅获悉,近日,兵团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兵团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实地调查工作将于5月1日全面铺开。
兵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兵团关于做好辖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此次普查范围为兵团辖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并将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兵团辖区已认定、登记的540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发生的变化等。
《通知》强调,做好兵团辖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于准确把握判断兵团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传承弘扬兵团精神和胡杨精神、老兵精神,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具有重要意义。要以此次普查为契机,建立兵团辖区内国家、兵团、师市三级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数据库,提升兵团文物资源资产动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完善兵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建强兵团文物保护和考古专业队伍,增强干部职工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助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