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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1年12月13日 信息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编辑: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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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已经兵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28日

关于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兵团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投资审批监管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兵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和兵团“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安排,聚焦兵团投资审批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加快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实行投资审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推动全领域投资审批监管流程优化和再造,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投资审批监管体系。在兵团“互联网 政务服务”已有成果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依托兵团政务服务网,全面打通兵团各有关投资审批系统,推动各投资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着力构建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兵团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兵团在线平台”),实现审批提速、监管提升、服务提效,全面提升投资业务办理效能,进一步优化兵团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优化投资审批流程

全面梳理兵、师、团三级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及各审批事项的申请表单、材料清单、办理依据等,按照纵向对口指导原则,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统一规范同一事项的申报材料,整合不同部门要求的同质性材料,确保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准确一致。参照《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制定印发兵团统一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统一调整、修订并向全社会公开。无法定依据,不得擅自增加清单以外的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根据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需求,结合不同项目类型,定制化开发不同场景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模块,有序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指引、公布办事指南,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兵团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打造投资审批“一张网”

2021年底前,完成联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覆盖兵、师、团三级的兵团在线平台升级建设,依托兵团政务服务网,实现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互联互通,自然人、法人统一身份识别,项目单位一次登录,投资审批“一张网”、“全网漫游”。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所涉及的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必须纳入兵团在线平台,实现全过程在线审批。有独立投资审批系统的投资审批部门以系统对接的方式纳入,其他投资审批部门通过兵团政务服务网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办事窗口统一链接至兵团在线平台的方式纳入,推动全兵团投资项目审批全方位线上并联办理,实现投资审批“全覆盖、全流程、全在线”,打造投资审批“一张网”,全网共办投资审批“一件事”。(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兵团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应用

严格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发改投资〔2020〕1439号)要求,各投资审批部门在受理非涉密投资项目申报事项时,要引导项目单位登录兵团在线平台获取项目代码,并通过兵团在线平台核验项目信息;对没有项目代码、未通过项目代码核验的,不得受理并告知项目单位。项目审批文件、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后评价、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兵团在线平台在项目赋码时,需同步形成项目基础信息表单,并为有关部门或投资审批系统提供共享服务。各投资审批部门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时,可直接调用兵团在线平台项目基础信息表单,无需项目单位再重复填报。(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部门间投资数据全面共享

按照《关于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21〕1119号)要求,以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基础,以投资审批“一张网”为支撑,健全完善部门间投资数据共享联动机制,统一不同审批系统数据标准,实现投资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构建兵团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与监管的数据资源体系。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投资审批部门凡是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审批信息、申报材料,应当通过兵团在线平台共享获取,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填写、重复提交;凡是依托兵团在线平台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现场核验,让数据“多跑腿”,项目单位“少跑腿”。尤其对常用高频投资审批管理事项及相关申报材料等,积极推进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进一步减少项目单位重复提交、部门重复核验,切实减轻项目单位负担。(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开展投资项目管理线上办理

依托兵团在线平台开发建设兵团全口径项目库,“一库”统筹全兵团重大项目谋划储备、计划编制、调度监管,从项目申报赋码环节开始,实现项目信息审核入库、资金申报审核、审批进展监测、开复工情况监督等各项工作全方位线上办理,满足兵团机关各部门、各师市投资项目管理业务需要。各部门要积极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兵团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通过兵团在线平台开展在线监测。集成对接兵政通app,并推出兵团在线平台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为项目单位提供申报、查询、办理的全流程“掌上办”服务,为投资审批和行业管理部门履行项目监督管理职责提供有效“移动”支撑,全方位提升投资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提升投资项目综合服务水平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部署,设置“一网通办”、“好差评”评价功能模块或环节,方便项目单位及时对审批服务作出评价,提高投资审批服务水平。依托兵团在线平台,打造集投资信息发布、项目咨询服务、项目推介、中介超市、银项对接、信用对接、招投标对接等功能为一体的投资项目综合服务平台,为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咨询、融资服务、中介委托、信用查询、招标投标等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为投资审批和行业管理部门开展信息发布、中介审查、融资撮合、信用查询、招投标监管等提供“一体化”综合支撑。(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兵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优化营商环境组(以下简称“优化营商环境组”)要加强对兵团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兵团相关部门及各师市要按照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明确组织领导机构,按职责分工推进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二)强化工作督导

优化营商环境组办公室及各主要配合部门要持续开展投资项目“项目代码唯一性”、“数据归集全面性”、“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的督导检查,确保“平台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事项”。支持有条件的师市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投资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开展全口径投资项目受理转办、赋码审核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

优化营商环境组办公室及各主要配合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兵团广泛关注、全力支持、积极参与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浓厚氛围,适时举办各类专业培训、工作研讨、交流学习等活动,不断提高投资审批服务质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1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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