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兵团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兵团团委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兵团团委受兵团党委和共青团中央的领导,主要工作职责是:
1. 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在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开展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调研,开展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开展有关活动。建设网上共青团,深入开展青少年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2. 组织青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建带团建,大力支持和推动在团场、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中的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工作。围绕党的治理方略,深入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服务、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挑战杯”竞赛、“三下乡”大学生社会实践、助力脱贫攻坚、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等工作,组织动员兵团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3. 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承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协调、督促职责,推动形成落实青年发展政策、促进青年更好发展的工作体系和合力。聚焦青年在学习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普遍性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项目。发挥共青团组织体系优势和公益基金会、社团、社会组织作用,开展团场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
4. 反映和维护青少年发展权益。在兵团广泛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及时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提案和建议。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推进兵团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5. 在兵团青联中发挥核心作用;指导兵团学联工作;领导兵团少先队工作。
6. 开展青年统战工作。
7. 承担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兵团团委机关下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志工)部、工农青年部、学少部;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希望工程办公室。
二、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71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91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714.9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9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222.8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1.06万元);项目支出421.02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714.91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23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42.59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3.84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238.02万元,主要为兵团青年社会组织、志愿者工作经费230万元支出。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委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71.0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16.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维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2019年减少0.49万元。主要是因压减公用经费要求减少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3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五、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9.05万元。其中货物类83万元,服务类426.05万元。
六、 国有资产信息
兵团团委(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46万元。
七、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