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兵团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兵财预〔2020〕10号)有关规定,现将兵团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兵团交通运输局是兵团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2. 组织拟订兵团公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 承担兵团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及市场监管工作。
4. 指导师市海事工作。
5. 负责提出交通运输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管理,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
6.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承担管辖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市场准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7. 负责管辖范围内国省道、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8.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9.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0. 承担兵团航空行业管理指导职责。
11. 负责兵团交通战备工作。
12.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承担交通科技项目管理,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工作。
13. 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
14.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以及利用外资工作。
15. 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16. 职能转变。研究推动“交通强国”战略实施,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完善协调运行机制,打造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职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兵团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处(综合执法监督局)、综合规划处(航空行业指导处、交通战备处)、运输管理处(海事处)、公路管理处、财务处。
兵团交通运输局所属单位3个,包括
1. 行政单位1个,即兵团交通运输局本级。
2. 直属事业单位2个,其中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即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兵团公路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693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32.23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693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97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894.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6.12万元);项目支出5801.26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6932.23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582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82.87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66.5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16.37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744.26万元,主要为主要为:“访惠聚”工作经费18万元、援疆干部工作经费6万元、“民族团结一家亲”经费50.16万元、兵团公路、运输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经费6万元、2020年兵团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验收核验专项经费35万元、2020年兵团养护大修、危桥改造、安防和国道编号调整交通标志安装工程交竣工核验15万元、2020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返还交通专项资金5614.10万元等项目支出。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92.6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50.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维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4.27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务需要增加因公出国(境)费6 万元,因报废2辆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维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3万元。
五、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78.2万元。其中货物类16万元,服务类3562.2万元。
六、 国有资产信息
兵团交通运输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990.5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5.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兵团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