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兵团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兵财预〔2020〕10号)有关规定,现将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民兵办)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 根据兵团党委的指示,起草、参与起草和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兵团党委、兵团有关的重要文稿。
2. 根据兵团党委的意图和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统筹协调各师市各部门,形成合力,对兵团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社会稳定、改革开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兵团党委决策参考。
3. 根据兵团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要求,统筹协调推进有关方面的工作。
4. 根据兵团党委兵地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5. 根据兵团党委民兵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推进有关方面的工作。
6. 完成兵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兵团党委民兵办与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下设兵团党委民兵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所属单位2个,包括:
1. 行政单位1个,即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民兵办)本级。
2. 直属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即兵团经济研究所。
二、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11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2.7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713.8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7.12万元);项目支出111.76万元,经营支出100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1102.7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31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72.41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42.53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29.8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6.76万元,主要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经费”增加4万元,“兵团兵地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加15万元,“民兵办专项工作经费”增加30万元,“‘访惠聚’工作经费”增加6万元,“‘民族团结一家亲’经费”增加31.76万元;经营支出增加51万元。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政研室(民兵办)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77.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政研室(民兵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2.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相关出国业务,减少因公出国(境)费2.02万元。
五、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6万元。其中货物类30.5万元,服务类15.1万元。
六、 国有资产信息
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约为171.7万元(原值),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