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勘察设计师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等行为的处罚
发布时间:18年07月16日
信息来源:兵团办公厅
编辑: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 | 行政处罚 |
![]() | 对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勘察设计师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等行为的处罚 |
![]() |
|
![]() | 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