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气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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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规章】《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8年10月9日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 第三十九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气象行政许可的,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气象行政许可申请属于人工影响天气、施放气球、雷电防护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气象行政许可。 【规章】《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6日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第二十四条: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的,认定机构或者许可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 【规章】《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6月1日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第三十一条: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规章】《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2013年6月1日中国气象局第25号令) 第二十六条: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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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立案阶段:对行政检查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的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2.调查取证阶段:(1)证据收集。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后,全面、客观、公正调查收集证据。(2)听取陈述申辩。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并复核。 3.审查阶段:(1)调查结果审查。主管局长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2)集体讨论决定。对于情节复杂的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阶段:(1)处罚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2)听证告知。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5.决定阶段: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阶段: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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