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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

发布时间:18年07月16日 信息来源:兵团办公厅 编辑:郑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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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其他类
职权名称计划生育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
职权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病残儿童鉴定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责任主体兵团卫计委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根据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对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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