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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行业管理

发布时间:18年07月16日 信息来源:兵团办公厅 编辑:王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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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其他类
职权名称印染行业管理
职权依据 《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37号),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印染行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加快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规范企业各项管理。经企业自愿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进行公告。
责任主体兵团工信委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进行审查后,提出办理意见 。

  3.决定阶段责任:给予推荐、或者不予推荐。(不予推荐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文书,通知企业。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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