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记录、复制相关的资料,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发布时间:18年07月16日
信息来源:兵团办公厅
编辑:吴亮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职权类型 | 行政强制 |
职权名称 | 查阅、记录、复制相关的资料,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
职权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
责任主体 | 兵团人社局 |
责任事项 | 1、决定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封存决定。根据中止和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做出中止或终结执行决定。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