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兵团保密工作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兵团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
(二)监督和检查兵团范围内《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保密检查和查处失泄密案件,对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等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组织和指导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四)指导和监督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变更、解除。
(五)指导和监督涉密人员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确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兵团范围内网络保密管理。开展涉密信息系统测评和兵团本级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的保密审查审批。
(七)组织和指导保密科学技术工作,开展保密技术防护、监管和服务。
(八)开展保密资质资格的审查审批和监管,以及对涉密工程、服务、货物采购等的审查和确认。
(九)承办兵团党委、兵团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下设有综合处、监督检查处、科技处。
办公联系电话及传真:
综合处:0991-2890535
监督检查处:0991-2890539
科技处:0991-2890535、0991-2890537
传 真:0991-2890525